1. 實收資本到位,需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或者其他證明?實收資本需不需要備案?
答:認繳制有限公司,以后實收資本到位,可以來市場監管局窗口備案,也可以不用備案,由公司自主選擇。不進行備案的,可以在每年年報的時候填寫實收資本到位情況即可。
2. 申請含有“前海”字樣的企業名稱,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1、單獨以“前海”字樣作為企業名稱中字號的,仍需由前海管理局審批同意后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報我局核準,企業申報時應在備注說明中注明:已取得前海管理局批復,預批復號:XXXXXX。

2、名稱中含有“前海”字樣(不包括單獨以“前海”字樣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的),由我局直接審核,審核時應注意名稱中的行業是否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準入目錄》的要求,不符合《目錄》要求的,不予核準。
3、已設立企業不得變更至前海,名稱中也不得使用“前海”字眼。
4. 改革后的注冊資本認繳制度不需要驗資,那如果不繳或未繳足會被查到嗎?會有什么后果?
答: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并不是說注冊資本就不用繳了,而是政府不再收取驗資證明而已,這就從過去的政府監督轉變為股東監督,認繳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改革后商事登記制度對于股東未依公司章程規定實際繳付注冊資本的,仍應依法律和章程規定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如果有股東未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約定按時繳付注冊資本,已按時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以及公司本身均可向未按時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追究未出資的民事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當資不抵債時,未繳足注冊資本的股東應先繳足注冊資本,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5. 公司名稱前面能否不加“深圳市”字樣?需要哪里審批?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可以。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的需經注冊分局初審,然后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名稱初審業務在市民中心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辦理。新設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區劃的名稱:一是國務院批準的;二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公司;三是注冊資本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的;四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
6. 企業名稱前冠“廣東省”字樣的企業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答:企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冠省名:(1)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2)被國家或省的商標管理部門評為馳(知)名商標的商標持有企業;(3)列為國家或省重點建設開發項目或重點科技項目的;(4)連續兩年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5)開發的新產品經省或國家有關部門鑒定屬填補國內或省內空白的。
7. 公司名稱中能否使用“集團”字樣?
答:沒有成立企業集團的,不能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有成立企業集團的,可以在母公司的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需符合以下條件:(1)母公司注冊資本在1500萬以上;(2)有3個以上控股子公司;(3)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達到3000萬以上。
8. 全流程網上商事登記申請審批通過后,如何領取紙質營業執照?
答:全流程網上商事登記申請審批通過后,需由網上提交申請的經辦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持個人數字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到市民中心或者前海窗口領取紙質營業執照,領取時需用個人數字證書進行電子簽收。
9、前海是否有正規企業注冊代理機構?
答:前海在線企業服務中心可為企業提供代辦以及咨詢等服務,咨詢熱線為18565826001,前海在線企業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xytyjsq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