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印發實施《介紹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嘅通知》(稅收〔2024〕12號,以下簡稱《個稅政策!》)、《介紹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嘅通知》(稅收〔2024〕13號,以下簡稱《企稅政策!》),明確對喺前海工作嘅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嘅地方予以免征;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
兩項政策!重磅嘅正式出臺,標志住前海合作區區稅收優惠政策!緊逐步落地落實。
一、
對喺前海工作嘅香港居民
其個人所得稅
稅負超過香港稅負嘅地方予以免征
作為“特區中嘅特區”,前海堅持“依托香港、服務內地、口當面同世界”,加強與香港嘅合作,進行制度創新同規則銜接,推出一系列制度創新成果,裝咗眾多港企落地前海、眾多香港居民難嘅同胞嚟前海創業。 #創業注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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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個稅政策!》明確架喇對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喺前海工作嘅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嘅地方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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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政策!》仲明確架喇
政策!優惠嘅享受時間同收入范圍
比于之前嘅境外高端緊缺人個稅幫補政策!,此政策!優惠享受時間提前,喺年年3—6月個稅匯算清繳環節即可享受減免。政策!明確香港居民嘅個人所得具體包來源于前海合作區區綜合所得(包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與及經地方政府認定嘅人幫補性所得。
二、
前海15%企業所得稅實施范圍優惠政策!擴展至合作區全域
2021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呀》(以下簡稱《前海方案呀》)明確,前海總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為深入貫徹落實《前海方案》,2023年12月10號,國務院批復同意《前海規劃》,立足擴容后前海合作區嘅發展實際,喺實施范圍、戰略定位、發展標的、空間格局、重大任務等方面與《前海方案呀》充分銜接,切實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此次明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到前海合作區全域,將有利于消除前海區域內嘅政策!
前海,因深港合作而生、因深港攜手而興。應該項政策!嘅出臺有利于前海進一步吸引香港難嘅同胞到前海就業,深化深港人交流,集聚深港兩地發展動能,為前海進一步打造“深港深度西融合發展引領區”講嚇嘢喇!有效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