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不多說我們先來看下前海商務秘書處2018年8月10新出的
關于優化前海住所托管服務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前海住所托管業務,不斷優化完善企業住所托管服務,同時便于相關監管部門事中事后監管。根據相關監管要求,我司將于2018年8月10日起,實施住所托管新規范,并開展托管企業聯系信息全面篩查清理等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住所托管新系統、新合作條件相關內容
(一)從2018年8月10日起,停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網上辦事大廳的住所托管辦理系統。
(二)從2018年8月10日起,啟用新住所托管業務系統,新系統啟用后,原住所托管系統賬號無法直接在新系統使用。已托管企業需注冊新賬號后對已托管企業進行認領。
(三)從2018年8月10日起,啟用新版本《前海住所托管服務協議書》。新協議由新住所托管系統自動生成,請企業辦事人員在新住所托管系統中下載并打印。舊協議在協議期內仍然有效,協議到期前30天內,須在新住所托管系統中辦理續約。
(四)住所托管業務新合作條件
1.首次辦理住所托管:從2018年8月10日起,場地證明不再作為首次辦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證明材料。首次辦理住所托管僅接受深圳市內房屋產權證(以下簡稱“紅本”)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以下簡稱“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溫馨提示:首次辦理住所托管簽訂的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
2.辦理住所托管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股東不能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存在有關經濟類犯罪等不良記錄。
3.同一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業不能超過10家。
4.住所托管業務網上資料核實辦理承諾時限為3-5個工作日。

(五)前海住所托管企業每季度須登陸住所托管業務系統確認或更新信息,請按時登錄操作,連續兩個季度未登錄或更新信息的,將視為企業失聯,移交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二、新舊系統切換過渡期安排
為做好新舊系統切換調試和數據遷移,從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期間(共五個工作日),暫停網上辦理住所托管業務。舊系統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網上核實通過但未到窗口簽約的企業,我司將通過短信進行通知,請接到短信通知的企業在2018年8月17日內前往E站通大廳簽約,逾期未到窗口簽約的企業,舊系統預核實作廢,須按新系統、新合作條件重新辦理業務。
三、托管企業聯系信息全面篩查清理工作
(一)我司將于8月17日起,通過發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前海住所托管企業,請前海住所托管企業及其相關人員收到短信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登錄住所托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企業信息。
(二)未按要求登陸住所托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信息的企業,我司將通過郵寄信函的方式通知,請在收到信函后10個工作日以內登錄新住所托管系統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企業信息。未簽收信函的或逾期未登錄住所托管系統認領企業、確認或更新企業信息的,將視為失聯企業,移交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三)我司將分批次通知托管協議到期的企業前來續約,請在收到短信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登錄新住所托管系統辦理續約業務,并通過我司微信公眾號“前海商秘”預約窗口簽約。逾期未續約的,將視為住所失效,移交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處理。

四、續約征求意見工作
擬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對前海住所托管企業辦理續約業務時增收深圳市內的地址證明材料,即與首次辦理住所托管業務統一合作條件。現公開征求前海住所托管企業意見,詳情請見我司官方網站通告欄《關于前海住所托管企業續約辦理合作條件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劃重點就是:
1、首次辦理住所托管僅接受深圳市內房屋產權證(以下簡稱“紅本”)或經深圳市各區屬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的租賃憑證(以下簡稱“租賃憑證”)作為地址證明材料。
2、首次辦理住所托管簽訂的合同有效期為三個月。
3、同一自然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業不能超過10家。
4、舊系統內的企業需要按要求進行企業認領、確認或更新企業信息。
5、之前前海注冊的企業也應及時續約、更新。
深圳注冊公司趨勢對地址管理越來越嚴格,希望需要注冊的企業要抓緊趕在政策前注冊!以上希望能幫到您!!